为了冲业绩,金店销售员成为电信诈骗洗钱“帮凶”被判刑

时间 • 2025-05-24 06: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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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店销售主管为了冲业绩,默许自己成为电信诈骗案件中洗钱的一环……近日,经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金牛法院公开审理后,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三千元。

李某是一家销售黄金的门店销售主管。2023年9月,李某接到了朋友张某的电话,说要介绍一名客户到店里来买10万元的金条,李某欣喜若狂,但接下来的话却让她犯了难:“这个客户只是用他的账户来刷卡,金条不用给他,等钱到账了之后你就让他走,到时候我会来取金条,相当于我用他的卡买黄金。”

张某用别人的账户过账刷卡,但东西刷出来不给刷卡的人还给他,这是什么操作?李某想起之前看过有关电信诈骗的宣传,隐隐约约觉得这里面有问题,但迫于业绩压力,还是同意了。

不久后,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来店里找到李某,按照张某的要求,李某用他的卡刷了10万元。过了一个小时,张某打来电话:“把黄金拿到附近的停车场,我们在那里见面。”李某如约来到停车场后,只见张某行色匆匆,拿过黄金不验货、不要求提供发票,就迅速离开了。

第二天张某又以同样的方式介绍了另一个人来买黄金,并告诉李某以后可以长期合作。李某一听,便欣然同意:“昨天的交易没有出问题,如果长期合作的话,那我不就可以躺着挣钱了?”很快,店里出现的民警打破了李某的幻想。原来,这两次并不是正常的黄金交易,而是电信诈骗团伙为了转移赃款而采取的洗钱方式。犯罪团伙通过层层转账分散诈骗资金,最终流入到底层“卡农”账户上,并让其出面,将赃款变成黄金。

2024年2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阅案卷,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调取相关电子数据信息,完善证据链,锁定李某为冲销售业绩,协助诈骗团伙购买黄金洗白赃款的犯罪事实。

事后,李某很后悔,“我就是抱有侥幸心理,即便觉得这样做不是正常的黄金买卖方式,但是为了没有完成的业绩,想着做一两次也没什么问题,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2024年7月,李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三千元。

杨菁菁孙毅红星新闻记者颜雪实习生刘曦嫄

封面图据图虫创意

编辑成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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