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所有地方平台纳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
日前,《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印发。4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相关情况。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表示,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为推动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
首先,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各类信用信息超780亿条,其中包括企业登记注册、纳税等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需要的信用信息。其次,依托归集共享的信用信息建设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指导各地建设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第三,推动21家全国性银行机构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第四,推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联合开发基于信用信息的金融产品。
李春临表示,要看到目前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仍然不够充分,现有共享信息不足以支撑金融机构对经营主体作出精准信用评价。一些地方建有多个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导致信息重复归集,银行机构多头对接,经营主体多头注册,增加金融机构和经营主体负担。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起草了《实施方案》,近日该方案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实施方案》坚持构建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推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
一是加强平台优化整合。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将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作为向金融机构集中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整合功能重复或运行低效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原则上一个省份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级、县级设立的平台不超过一个,所有地方平台纳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实行清单式管理,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闲置浪费。
二是加强信息归集共享。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范围,将企业主要人员信息、各类资质信息等17类、37项信用信息纳入共享范围。
三是加强数据开发利用。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按照公益性原则向金融机构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加工联合实验室,通过隐私计算等方式加强敏感数据开发应用。
四是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完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管理规范和标准体系,提升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处置能力,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吴阳北京报道
编辑郭宇责编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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